蜂蜜家居
  借款申请(限广佛地区)
23~55周岁均可申请
我已阅读《个人信息授权书》
个人信息查询使用授权书

致:中团蜂蜜家居装修贷

鉴于,拟向贵司投保个人贷款/借款保证保险等相关业务,为便于贵司风控管理,本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并授权如下:

1、授权内容:

贵司有权自行或通过贵司合作第三方机构(本授权书中贵司合作第三方机构包括贵司关联公司、代理人、服务机构、外包作业机构及贵司认为必要的其他业务合作机构)收集保存、加工分析、传递、查询、核实本人个人信息及行为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本人身份信息、住所地、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及其它联系信息,教育背景,职业工作信息等;本人访问合作第三方机构网站、应用程序或使用相关产品、服务的操作日志及留存、形成的其他数据信息,如本人网络账户开立及认证信息、账户余额、流水信息、银行账户信息、访问设备的地理位置等;财务状况,如本人店铺经营状况、财税信息、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各类投资理财信息和负债信息等;政府、事业单位、自律组织等公共服务机构及其他机构依法留存的各类信息,如本人作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工商信息、诉讼信息、执行信息、违法犯罪等不良信息、社保公积金相关信息等(如社保参保状态、缴费额度、缴费年限、缴费单位等;公积金基本信息、缴存状态、缴存支用额度流水、缴存年限、缴费单位、贷款信息等);个人诚信数据及个人信用行为记录(如本人通讯号码、入网时间、联系地址等基本信息,账户余额、消费记录、欠费情况等通讯费用信息以及往来通讯号码、通话时长等通话详单信息;本人银行信息,如开卡银行、银行卡号、额度、还款情况等基本信息,刷卡时间、地点、金额等用卡信息,账号开立信息、账号余额、流水信息等);合法获取的与本人接受贵司服务有关的其他信息,如本人担保物信息及行踪轨迹信息等:

(1)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贵司有权将上述个人信息及行为数据用于贵司自行或与贵司合作第三方共同开展的经营业务,如:投保申请审核、贷款审核、担保审核、承保前反欺诈、信息关联审核、保后及贷后管理、案件调查、催收及资金追索等过程中。

(2) 本人同意信息提供者可以依本授权条款向贵司及贵司合作第三方机构提供本人的个人信息及行为数据而无需另行逐一获得本人授权。

(3) 本人同意并授权,贵司有权将在保险服务过程中及本授权书项下收集、获取的本人个人资料、信息数据、还款记录等披露给贵司合作第三方机构、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征信机构、仲裁/司法及行政机关、贷款业务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及其他行业自律组织而无须另行逐一获得本人授权,对第三方及相关机构使用贵司披露的本人信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与贵司无关。

(4) 本人知晓并已被明确告知贵司及贵司合作第三方机构获取本人收入、存款、有价证券、商业保险、不动产的信息和纳税数额信息以及本授权书项下其他本人个人信息及行为数据,有可能会给本人带来财产或信用损失以及其他可能的不利后果,包括但不限于:采集这些信息对本人的信用评级(评分)、信用报告等结果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以及该等信息被信息使用者依法提供给第三方后被他人不当利用的风险,但本人仍然同意授权向贵司及贵司合作第三方机构提供这些信息。

(5) 贵司有权保留本授权书及授权人的个人征信报告、个人信息数据等本人个人信息及行为数据。

2、本人允许将上述涉及本人的相关信息报告、数据等本人个人信息及行为数据提供给阳光保险集团(即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使用。

3、授权期限:本人同意上述授权期限为本授权书生效之日起直至本人在贵司保险业务完全结束之日止。

4、授权书生效:本人确认并同意,本授权书自本人签字或在线签名确认之日起生效。

 申请资料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隐私将被严格保密
我已阅读并且同意《用户协议》

beo委托融资协议书

鉴于乙方需要资金周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公平自愿,友好协商,诚实守信的原则,委托甲方提供融资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例:

第一条 委托事项:甲方作为服务方,为乙方提供筹集短期流动资金的融资信息服务,并为乙方提供银行贷款或民间融资的融资服务。

第二条 乙方对项目融资的需求:
1,融资意向额度:(以最终放款的金额为准,只要签约放款即视为融资成功。)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融资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之规定。
2、在委托融资期限内,甲方应积极向乙方提供融资信息咨询,并提供融资渠道。
3、协助乙方签订相关融资协议合同,为乙方考虑,尽量为乙方提供最低的融资成本。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协议获得高质量的融资服务;
2、乙方有义务按要求准备相关申请资料;配合甲方提供的融资渠道融资。
3、乙方应按协议要求向甲方支付融资服务费用。

第五条 融资期限从双方签订融资服务起往后一个月为融资期限,超过一个月或甲方支付乙方融资服务费后要求停止融资服务,即协议自动解除并失效。

第六条 费用支付
1、服务协议签订后甲方勉收乙方保证金,并承诺若融资放款因甲方融资服务而导致不成功,决不收取任何费用;若融资放款因乙方自身问题,而导致放款不成功,甲方有权不退回融资劳务费。
2、若融资成功,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融资之前所谈的融资劳务费;
3、乙方应在资金到帐三天内支付此费用。如有逾期,每逾期一天按实际放款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罚金。如果逾期超过七天,甲方可委托第三方催收公司上门追讨,催收公司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造成乙方一切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双方承诺
1、甲方应本着诚信、专业、高效的职业精神为乙方提供优质的服务;
2、乙方为融资所提供的一切资料负责,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的签订或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真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经客户打勾生效,本合同一式一份

额度不够可附加


有寿险即可申请
支持所有保险公司

有房即可申请
无需上门极速放款

有车险即可申请
不押车,不押证
申请成功
恭喜您申请成功
客服将在24小时内与您联系
我知道了
本月已有25位业主申请
咨询客服